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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养权变更起纠纷 赞皇法院悉心调解促和解

2024-03-26 15:58:39 来源:河北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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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新闻网讯 3月22日,赞皇法院调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,双方当事人就婚生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。

案件详情

原告池某和被告李某于2019年12月30日双方协议离婚,协议第一条约定两名婚生子女均由父亲李某抚养,抚养费由被告支付,原告有探视权。但原被告离婚后,由于被告经济收入减少,原告一直对女儿进行抚养,现为了更好照顾抚养女儿,特提起诉讼,请求改变女儿抚养权由原告池某抚养,被告不承担女儿抚养费。

调解过程

案件受理后,特邀调解员翟立朋和张云龙查阅案卷发现小李已年满十二周岁,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,为其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,避免父母的抚养权争夺对其造成不良影响,翟立朋和张云龙耐心细致的询问了小李的真实意愿。小李表示更愿意随母亲生活。李某得知小李的想法,情绪激动、言辞激烈,特邀调解员遂从法、理、情角度做李某的思想工作,释明小李是女孩,由池某照顾其日常生活更有利于小李的成长生活。最终,该案成功调解,双方就小李的抚养权变更达成合意。

法官寄语

对于孩子来说,成长所需要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满足,更需要精神上的投入及关怀,法院在考量子女抚养问题的归属时,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,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,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,从而作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。


责任编辑:高小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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